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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电影烈火英豪涉抄袭万达影视等8家电影出品发行方被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1-08 18:45:55 作者:责任编辑NO。卢泓钢0469

11月8日音讯,据海淀法院网音讯,因以为电影《烈火英豪》在故事布景、人物设置、人物联系、首要情节设置、结局组织等方面的表达很多抄袭、剽窃其享有著作权的著作《火烈鸟》,李某某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该电影出品发行方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华影(北京)影业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诉至法院。

原告李某某诉称,2018年其编撰的展示实在消防职工作和日子的首创原著长篇小说著作《火烈鸟》在网上连载。2019年7月份,应文明开展出书社之约,正式出书了纸质长篇小说《烈火无声》。2019年8月,电影《烈火英豪》在影院热映,后经其比照发现,电影《烈火英豪》在故事布景、人物设置人物联系、首要情节设置、特别细节、结局组织等方面的表达内容很多抄袭、剽窃原告著作《火烈鸟》。

原告李某某以为,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华影(北京)影业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出书的电影《烈火英豪》很多抄袭、剽窃其著作,严峻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改编权、著作署名权取得酬劳权等著作权。故其诉至法院,要求判令8家公司当即中止出书发行电影《烈火英豪》、在全国性媒体或法院认可的书面声明向其揭露赔礼道歉、补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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